專挑無障礙廁所!3500元誘少女性交易 色工程師下場曝

▲一名男工程師找少女性交易挑無障礙廁所下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工程師「大明」透過交友軟體誘騙14歲少女「小莉」2度前往無障礙廁所進行性交易,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法院近日判決出爐,男子認罪併成立調解,兩次犯行各判1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2個月,雖獲2年緩刑,並接受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大明在交友軟體上發現小莉個人頁面清楚標註「14歲」,卻仍主動聯繫,並以金錢利誘少女發生性行爲,2024年5月25日下午在彰化某無障礙廁所,以3,500元爲代價,要求少女進行猥褻行爲,接着6月9日中午,於某國小無障礙廁所再度以相同手法侵害少女,事後支付相同金額。

少女家人察覺其行爲異常,追問下才得知遭人性侵,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於10月間前往搜索大明臺中住處,當場查扣其作案用的iPhone 15 Pro Max手機。檢方調查發現,「小莉」在交友軟體個人頁面明確標示年齡,被告卻辯稱「以爲對方16、17歲」,說法明顯推諉卸責。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明知被害少女年僅14歲,正值身心發展關鍵階段,卻利用其對性行爲認知尚未成熟、判斷能力不足的弱點,以金錢利誘進行性交易,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行爲應予嚴厲譴責。

不過,考量到被告在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展現悔意,且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引誘少年爲有對價性交罪」,兩次犯行各判1年,合併執行1年2個月。雖給予2年緩刑,但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禁止再接觸或騷擾小莉,沒收作案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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