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即日起,北京全市範圍內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進入夏季,非機動車騎行活動顯著增多,爲進一步規範非機動車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即日起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將會同市文明辦等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爲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十類不文明行爲加大治理力度與宣傳引導,全力營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明確十類不文明行爲
倡導文明騎行共識
此次專項治理圍繞影響道路安全與通行效率的十類不文明行爲展開,具體包括:
1.騎車拍照:騎行途中使用手機拍照、瀏覽信息等分心行爲;
2.多人並排騎行:兩人及以上並排騎行佔據非機動車甚至機動車車道,阻礙交通;
3.追逐競駛: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等危險騎行和競速行爲;
4.人行橫道騎行:在人行橫道內騎行,威脅行人安全;
5.車筐載人:利用車筐搭載人員,違反非機動車載人規定;
6.越線等待: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
7.不規範停車:在道路上違規停車滯留、不按規定區域停放影響通行;
8.低速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內長時間低速行駛,妨礙後方車輛通行;
9.人行便道騎行:擅自進入人行便道騎行,干擾行人通行秩序;
10.酒後騎行:飲酒後駕駛非機動車,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表示,這十類行爲不僅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數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更易引發交通事故。
法律法規對非機動車通行有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不得醉酒駕駛;(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五條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八)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載12週歲以上的人員;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十)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橫道上騎行。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下列通行規定:(四)遵守交通信號燈的指示。等待信號燈時,在非機動車停止線或者待駛(轉)區內順序等候;(七)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下車推行,不得騎行通過;第十六條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除遵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成年人可以在駕駛人座位後部的固定座椅內載一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第二十四條非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將非機動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內;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車輛停放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和市容環境秩序。禁止在下列區域停放非機動車:(一)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區域、消防通道、盲道;(二)未明確爲停車區域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叉口、鐵路道口、人流密集場所出入口等公共場所劃定的禁止停放區域。
希望廣大市民自覺抵制不文明騎行行爲,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通行秩序,共建共享安全、文明的騎行環境。
執法與教育並重
形成長效治理機制
專項行動期間,市公安交管部門將採取“宣傳引導+嚴格執法+科技賦能”組合拳,確保治理成效:
強化路面執法:在早晚高峰時段,圍繞學校、商圈、交通樞紐、主要路口等區域增派警力,針對十類不文明行爲中的違法行爲開展嚴格現場查處,對違法當事人依法處理。
深化宣傳教育:聯合社區、企事業單位、外賣平臺等開展“文明騎行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活動,通過案例講解、模擬體驗、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普及交通法規與安全知識;利用微博、微信、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渠道,曝光典型違法案例,發佈文明騎行倡議,營造全民參與的社會氛圍。
科技手段精準查處:利用視頻、圖像等資源發現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爲,通過車牌識別追溯違法主體,進行追查處理。
警方提示: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不文明行爲,共同維護首都良好交通秩序。對各類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格查處,切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部門協同共治
共建文明交通生態
此次專項治理中,交管部門還將強化部門聯動與社會共治,同步開展交通設施排查工作,通過優化非機動車道設施,規範停車區域標線施劃,爲文明騎行創造硬件條件;同時,督促外賣、快遞企業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騎手交通安全培訓,將文明騎行納入內部考覈體系;廣大市民也可通過“隨手拍”等渠道舉報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爲,共同監督治理成效。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是文明的踐行者與守護者。”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專項行動將持續推進,通過常態化治理鞏固成果,引導市民養成“守法、安全、文明”的騎行習慣,共同打造首都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北京日報、北京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