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犬「棕棕」被林智堅送回收容所!農業部:不算棄養無裁罰問題
▲新竹市市犬「棕棕」被林智堅送回收容所。(圖/翻攝臉書/林智堅)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竹市流浪犬「棕棕」被前市長林智堅認養爲「市犬」,怎料纔在市府待了半年,就被退回收容所,事件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對此,農業部迴應,只要有完成不擬續養手續,法規上就不算棄養,但並不鼓勵這種行爲。
據瞭解,林智堅2020年擔任新竹市長期間,透過市府的名義領養了8歲的棕棕,怎料近日有人爆料,棕棕已經被送回收容所,在網路上引起極大討論。後續經過調查,「棕棕」被領養的時間總共約爲半年,2021年4月因爲咬傷民衆及記者,被新竹市府送回收容所,目前「棕棕」仍在等待有緣人收養。
對此,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9日在臉書上批評,無論是否發生咬人事件,領養就算是承諾,尤其公部門首長更應以身作則、落實飼主的責任,「而非讓一隻曾被視爲進步城市象徵,由市長帶頭做領養表率的老犬,再次成爲被棄養的生命。」
▼新竹市市犬「棕棕」被林智堅送回收容所。(圖/翻攝臉書/林智堅)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說,「棕棕」不是道具,更非行銷任務完成後,就能下架的宣傳品。政治人物對生命的承諾,也不應隨任期終止而中止。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到,無數犬隻的異常行爲,例如所謂的「咬人事件」,都能透過飼主與動物的共同學習課程,讓飼主更瞭解動物行爲、肢體語言與不同的個性需求,也能透過正向行爲訓練,來減少動物對人的不當攻擊,以促進人與動物良好互動,並保障動物權利。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依據《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認養公立收容所的動物以後,若飼主無法繼續飼養,可以依照相關程序,將動物交還收容所,沒有裁罰問題,這次案件也非棄養,不過並不鼓勵這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