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農村基層幹部廉潔防線
近日,重慶市開州區敦好鎮長壽村召開羣衆代表大會,通報該村黨支部原書記鄧某某相關問題線索處置情況。此前,開州區紀委監委收到羣衆信訪舉報,反映鄧某某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村集體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等問題。經調查覈實,鄧某某最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回相關資金。
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職,直接關係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落地見效。經過新時代以來持續從嚴教育監管,農村基層工作中實的導向、嚴的規矩不斷彰顯,農村基層幹部紀律觀念、廉潔意識不斷增強。同時也要看到,少數幹部在廉潔履職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農村基層幹部腐敗案件主要表現爲套取、挪用、侵佔上級補償款,違規佔有和處置村集體“三資”,利用職務便利損公肥私、優親厚友,違規利用村集體資金報銷個人費用四大類。
如安徽省涇縣桃花潭鎮查濟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餘某某,於2016年至2024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人員在山場承包、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65.4萬元。餘某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最終被開除黨籍、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2025年6月,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
湖南省湘潭縣排頭鄉華宇村黨總支委員謝莎,在2023年利用其經手錄入種糧大戶稻穀補貼資金明細的職務便利,對華宇村個別種糧大戶的稻穀種植面積進行篡改,少錄種糧面積118.14畝,並轉錄至其親屬名下,由其親屬冒領補貼資金0.5萬餘元。最終,謝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從人員構成看,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是涉案高發羣體。以涇縣爲例,去年以來該縣共立案查處村級幹部54人,其中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30人,佔比55.6%。“這凸顯了加強對基層‘一把手’監督的重要性。”涇縣紀委監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王躍表示。
從違紀手段看,涉農資金申報、撥付、發放是問題易發環節,侵吞、截留、挪用惠民補貼資金時有發生。從涉案金額看,普遍呈現出涉案金額不大,但頻次高、時間長的特點。
如湖北省陽新縣三溪鎮木林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樂某某在2019年9月至2024年10月期間,在未實際種糧的情況下,利用其職務便利,先後十餘次申報稻穀補貼和實際種糧一次性補貼,共騙取4.55萬餘元。今年3月,樂某某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農村基層幹部腐敗案件的發生,既有部分幹部自身紀法意識淡薄的原因,也有個別鄉鎮(街道)黨(工)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基層監督制約不足的因素。
“有的鄉鎮(街道)黨(工)委在落實主體責任上有差距,管黨治黨壓力傳導不力,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重使用、輕管理,使監管處於管而不嚴、抓而不實的狀態,一定程度上滋生了廉潔風險。”山東省利津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
此外,部分鄉鎮(街道)紀(工)委監督能力不強,相關職能部門在履職管理上存在重事前審批、輕事中事後監管,重資金撥付、輕考覈評估等情況,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規定》,針對基層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劃出“紅線”,明確“底線”。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強化對黨組織加強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農村基層幹部腐敗行爲的查處力度,推動農村基層幹部廉潔規範履職。
爲破解基層監督人手不足、監督薄弱等問題,陽新縣紀委監委按照地域相近、優勢互補、力量整合原則,將全縣劃分爲5個紀檢監察協作區,由縣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派出紀檢監察組和鄉鎮紀委組成聯合監督組,採取日常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村級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提級監督,聯動辦理涉農資金案件。重慶市開州區紀委監委緊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項目設計建設、資金管理、審覈撥付等關鍵環節,統籌“室組地”監督力量,通過交叉互查等方式深入一線收集問題線索。今年以來,共發現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突出問題線索58件,立案查處45件55人,挽回經濟損失28萬餘元。
着眼於督促引導農村基層幹部規範廉潔用權,涇縣紀委監委制定村(社區)幹部履職及行爲規範正負面清單,明確“嚴禁擅自決策村務、違規管理‘三資’”等具體要求。同時,聘請威望高、履職意識好的村民代表作爲廉情監督員,進一步暢通民意訴求途徑和羣衆監督渠道。目前,已聚焦惠農利民政策、工程項目、民生資金、集體資產和村組幹部廉潔履職等重點事項收集了一批廉情信息。(記者 呂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