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男欠稅已辦分期!房子仍遭「凍結禁賣」 稅務局揭內情

▲一位住在竹北的民衆計劃出售房產,但在辦理交易時卻發現房屋被標示爲「禁止處分」,無法完成買賣 。(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致平/新竹報導

近期進入繳稅季,一位民衆發現自己名下財產被稅務機關限制處分,無法順利買賣或設定他項權利。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這類情況多因欠繳稅款所致。即使民衆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若未繳清所有欠稅或提供相當價值的財產擔保,仍無法解除禁止處分登記。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一位住在竹北的王姓民衆最近計劃出售房產,但在辦理交易時卻發現房屋被標示爲「禁止處分」,無法完成買賣。經詢問後得知,老王因欠繳多筆稅款而被稅務機關設下限制。儘管他已向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卻未能解除禁止處分登記,導致交易卡關。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根據規定,納稅人欠繳稅捐後,稅務機關可對相當於欠稅額的財產設定「禁止處分登記」。這項保全措施旨在防止欠稅人透過財產移轉來規避稅捐,即便已申請分期繳納,只有在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足額擔保後,才能解除這項限制。

稅務局提醒,繳稅季期間應特別留意,收到稅單後務必在期限內繳納,以避免逾期未繳而被移送執行,最終導致財產遭禁止處分,影響正常交易。若民衆確有繳納困難,除了可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外,也可提供足額擔保以解除限制。

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後請務必於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被移送執行後財產遭禁止處分,影響個人移轉財產之權益,如平日事務繁忙怕忘記,也可以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