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週領現分紅18萬」他信了 匯411萬隻拿回6萬!惡男判2年半
▲他信投資博弈致富,狂匯44次共411萬元僅得6萬,火大報警逮人。(示意圖/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週週領現!分紅18萬」彰化一名謝姓男子在網路登誘人廣告,以博弈事業合夥名義詐騙曾姓被害人。短短一個月內,被害人連續匯款44次、總金額高達411萬元,事後卻只拿到6萬元「紅利」。彰化地院審結,認定謝男利用網際網路詐欺事實明確,重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須全數返還詐得款項405萬元。
謝男原從事餐飲業,有謊稱販售iPhone或AirPods卻寄送口罩給買家詐騙前科,所獲判決均不滿3個月;政府於2024年7月實施《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依照刑法第339條之4,利用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詐欺訊息者,最重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謝男於2020年4月在PTT「toberich」版發文,聲稱經營實體博弈事業,強調「入股分紅、每月穩賺5至10萬」、「每週結報表、雙週分紅」等話術。曾姓被害人看到廣告後透過LINE聯繫,謝男進一步誇大收益「一個月可以分到18萬」、「總結都是贏的」,甚至提供所謂「周分紅3至12萬」的假案例取信於人。
爲營造真實感,謝男還指示陳姓友人提供銀行帳戶作爲收款戶頭,使曾男深信不疑。自同年4月14日起至5月23日,曾男共匯款44筆,總金額達411萬6,566元,最高單日匯款金額更達80萬元。
詐騙過程中,謝男爲安撫被害人,曾於5月23日透過陳姓友人交付6萬3,319元作爲「首期紅利」,但與承諾的每月10萬元差距極大。曾男不滿質問,謝男卻拒接電話、徹底失聯。曾男驚覺受騙後報警,才揭發這起假投資真詐騙的犯行。
檢警追查發現,謝男爲掩飾金流,要求陳姓友人多次提領贓款,再透過何姓友人帳戶轉匯,層層洗錢意圖隱匿犯罪所得。謝男到案後堅稱是「投資糾紛」,但檢方認定其從未實際經營博弈事業,明顯構成詐欺。
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審酌謝男「正值青壯卻不事正業,利用網路散佈假資訊詐財」,且犯後僅部分還款,未與被害人和解,顯無悔意。儘管謝男最終坦承犯行,但考量其犯罪手段、造成鉅額損失,依《刑法》第339條之4「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詐欺取財罪」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