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蒄再敗訴!高院判賠蔡衍明、中天共320萬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中時資料照)
名嘴周玉蔻2017年發表旺中是中共傳聲筒的不實評論,遭旺中集團提告求償後,雙方成立調解,但她卻違反調解約定,2020年又在電視節目、媒體訪問及個人臉書誣指「中天電視是紅媒」,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及中天提告求償,一審判周應給付蔡80萬、中天200萬,共28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14日判決周應給付蔡80萬、中天240萬,合計32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另周女還應移除不法侵害蔡衍明名譽的臉書貼文。
判決指出,周玉蔻曾在2017年10月在電視節目及臉書公開散佈,蔡及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是中共傳聲筒等不實評論,經旺中集團提起訴訟後,2018年2月5日雙方成立調解。
周玉蔻承諾,不再發錶針對蔡及中天的「攻擊性或惡意評論」,並同意在發表任何對其有關言論時,先詢問及進行相關查證、平衡報導,如有違反,則同意給付蔡及中天懲罰性違約金1000萬元。但周又在2020年10月20日到25日,陸續在電視節目、媒體訪問及個人臉書,指責「中天新聞是紅色媒體」等攻擊性、惡意言論,違反雙方先前調解約定,因此須給付懲罰性違約金。
一審認爲,周玉蔻發表這些言論,客觀上具有指稱蔡衍明、中天或旺中集團與共產黨及大陸政府有密切關聯,但卻未踐行向蔡及中天詢問,或爲必要的查證及衡平報導,違反當年調解筆錄的約定,判決她須給付中天懲罰性違約金200萬;蔡衍明部分,考量周女的違約情況,判決給付80萬。
案經蔡及中天提起上訴,請求周玉蔻應各給付蔡、中天各500萬元,及於中國時報等媒體澄清啓事1日,並刪除周臉書貼文。
高院判決周玉蔻除應給付蔡衍明80萬元、中天電視200萬元外,另周女應再給付中天電視40萬元,周女還應移除不法侵害蔡衍明名譽的臉書貼文。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