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周玉蔻判賠220萬! 趙少康「判賠太輕」:再多都不足彌補傷害

▲趙少康。(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2年時在政論節目中直指稱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打太太、扔掉兒子,拋妻棄子」;趙少康不滿,起訴求償1000萬元並去除言論,最高法院今13日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且不得再散佈相關內容,全案確定。對此,趙少康發聲明指出,他尊重司法判決,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仍然認爲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我認爲再多都不足以彌補我受到的傷害」。

趙少康指出,周玉蔻因不實言論被判賠償並禁止發表相關言論,這一事件確實爲媒體人和公衆人物提供了重要的警示。

「未經證實的指控已成周玉蔻的慣性,靠損害他人名譽,博取聲量,終會導致個人信譽失敗」。趙少康說,媒體也要約束主持人,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體損壞他人名聲,然後兩手一攤說媒體自己都沒有責任。

趙少康強調,他尊重司法判決,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仍然認爲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在美國損害名譽是賠償很重的,起碼是百倍以上,在臺灣這金額雖然已算是相當高額,但他認爲再多都不足以彌補他受到的傷害。打官司曠日費時,他雖然勝訴,卻也受到重重的傷害。

趙少康批評,周玉蔻靠着點擊率和聲量不惜違背犧牲媒體人的職業道德,藉以博取民進黨政府的青睞,獲取高額資源,當她認爲可獲利大於可能賠償的金額時,更會肆無忌憚的使用相同的套路,希望這判決能給她一個警惕。而民進黨政府、國營事業及其外圍到底直接、間接的支持、補助她多少錢,也應該說個清楚。

趙少康說,「我真誠對周玉蔻建議:應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也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應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對於已經多次發佈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

趙少康重申,「周玉蔻女士及民視賠償後,我會將賠償金捐出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