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警、海巡13人涉洩密貪凟 彰檢聲押2人、交保1人

彰化地檢署偵辦一起查緝私煙案,懷疑有執法人員收賄泄密,昨大舉搜索臺中、彰化警方與海巡署偵防分署共38處所,被約談人員從昨晚到今上午移送彰檢覆訊,兩名海巡人員被聲押、1人交保,1名員警和兩名走私集團成員各3至3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彰化地檢署偵辦某件私煙查緝案件,另發現有海巡署偵防分署及地方警分局員警。疑將公務查詢車輛資料通報私煙集團成員,立案調查。

檢察官蔡奇曉偵辦海巡署偵防分署、臺中市、彰化縣等警察機關員警,泄密給私煙集團涉嫌貪瀆等案件,昨指揮廉政署肅貪組、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彰化縣及臺中市政府的警察局督察室等單位,合計出動155人次,執行搜索38處所,共約詢28人到案。

全案經專案組主任檢察官吳曉婷、陳鼎文、鄭安宇、楊閔傑、鄭文正、朱健福、張宜羣等檢察官偵訊後,認海巡署某偵防分署林姓和劉姓偵查員分別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泄漏國防以外秘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海巡署王姓偵查員、彰化黃姓警員和私煙集團黃姓、唐姓涉有泄密等罪嫌,各諭知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22名被告均請回。

本案共有10名員警與3名海巡人員涉嫌重大,彰檢覆訊後,3海巡人員有兩人聲押、1人交保,10名員警之中1人交保,9人請回。至於私煙集團有3人在逃,檢方仍指揮警調繼續偵辦和追查。

彰化地檢署偵辦一起查緝私煙案,懷疑有執法人員收賄泄密,經大舉搜索和復訊,有4名公務人員各被聲押和交保。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