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高雄主管為一臺淨水器出賣上千萬標案 貪汙判刑還要繳公庫40萬
臺灣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高雄營業處工務組鄭姓組長向營造廠商收賄,營造廠只用一臺價值不到5萬元的淨水器和5萬元現金,就成功以滿意的價格得標上千萬元的建築維護長約標案,廉政署接獲檢舉介入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移送,高雄地院判他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40萬元。
判決書指出,鄭姓組長2005年就進入中油任職,並從2020年起擔任油品行銷事業部高雄營業處工務組長,期間負責採購案複審、契約單價協商等業務,沒想到他卻在2021年趁機暗示廠商,家裡缺了一臺淨水軟水設備,示意有意投標標案的廠商埋單。
行賄的營造廠商由於已經多年都得標中油高雄營業處的土木及建築零星修護長約,但2021年中油卻遲遲未公開招標,使得營造廠商多次私下打給鄭姓組長,想知道招標進度,鄭姓組長因此趁機示意家裡缺了一臺「軟水設備」,廠商得知後爲求順利得標,果然叫來淨水器替鄭姓組長安裝一臺價值4.9萬餘元的軟水設備。
事後鄭姓組長便複審通過標案的設計規畫,讓營造廠商順利得標1300萬餘元的標案,沒想到營造廠得標後還嫌契約單價不合理,無法履行契約,鄭姓組長因此竟又召開中油內部會議,把標案金額修改成廠商滿意的價格,廠商也在事後拿着現金5萬元當作「謝金」答謝鄭姓組長幫忙。
不過事情曝光後,法務部廉政署隨即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鄭姓組長坦承犯行並繳回賄款,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不禁感嘆被告僅爲貪圖小利就收賄,有損公務員廉潔自持形象,但考量他收的不是鉅款,又有悔悟,因此最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並給予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