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租金補貼2026年新制!持有「這面積」共有宅者將不符資格

中央2026年300億擴大租金補貼 「持有逾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將不再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謝明俊攝)

爲落實租金補貼資源運用效益,內政部於2026年度推動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增訂多項新規定。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提醒,其中一項重大變革爲「持有逾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將不再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此項規定自明年度起正式實施,爲確保補貼能更精準地協助真正有居住需求的租屋族羣。

內政部表示,過去部分申請戶雖名下持有共有住宅,無論面積多少,均符合領取租金補貼資格,導致補貼資源分配不均,爲維護社會公平並強化居住正義,2026年度新制將明確排除持有面積超過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

縣府工商處指出,除上述新規定外,本次租金補貼仍維持多項友善措施,包括全年受理申請,隨到隨辦,讓民衆不必受限於特定申請期間。補貼金額依地區及家庭狀況分級,補助幅度更具彈性;弱勢族羣、青年、新婚及育兒家庭持續列爲加碼補助對象,協助穩定居住。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呼籲,符合申請資格的民衆,可備齊相關文件,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管道,以利加快審查進度,早日獲得補貼。租金補貼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https://reurl.cc/WAG2m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