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300億租金補貼新制 2026起僅限合法住宅
苗栗縣政府工商處提醒「2026年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僅適用於合法住宅。(謝明俊攝)
內政部推動中央租金補貼專案,過去並未對租屋資格作嚴格限制,但爲了維護租屋族羣權益,確保居住安全,內政部將從2026年元月1日起實施「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新制。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提醒,凡新申請戶,承租的房屋須爲「合法住宅」,始得申請補貼。
工商發展處表示,過去部分租屋處爲頂樓加蓋、違建或無保存登記的建物,新制規定將不再適用。承租人應檢附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稅籍登記等證明文件,並確認租屋爲實際居住使用。如屬親友間自租或村裡長證明的情形,仍須符合相關規定辦理。
工商處說明,新制過渡期至2025年底,若2025年度已申請租金補貼且租屋屬非合法住宅,可繼續領取至2026年12月31日止。但2026年度起僅限續租或另覓合法住宅者方得申請。新修正規定目的在鼓勵民衆承租合法房屋,保障居住安全與租屋品質。
此外,合法建物的房東如願意配合承租戶申請補貼,並依規定簽署租約及填寫身分證字號,即可轉爲「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及房屋稅、地價稅最高1萬5,000元租稅優惠。此措施有助促進房東合法登錄出租,達到政府、房東及房客「三贏」效果。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呼籲,合法租屋不僅能保障居住安全,也能享有補貼及稅務優惠,請鄉親踊躍向合格房東承租,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