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沒收反廢死公投 翁曉玲轟:違法違憲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通過國民黨團、民衆黨提的反廢死公投、核三重啓公投,交由中選會辦理。中選會今下午開委員會討論,決議反廢死公投非屬「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礙難辦理公民投票。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批,中選會違法違憲。
中選會說明,針對「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公民投票案,該會委員會議決議本項公民投票案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主要理由爲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科處死刑的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
中選會指出,憲法訴訟法第38條規定,憲法法庭裁判,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基於權力分立及立法權受憲法拘束之原理,「立法院亦須受憲法裁判內容之拘束」。此外,該公投提案以憲法判決主文爲標的,則本公投案另涉及法院組織法之修正,具有「立法原則之創制」之性質,已非屬「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範疇。
針對中選會說法,翁曉玲說,中選會無權審查立法院所通過的公投案,中選會的做法基本上違法違憲。反廢死公投涉及到未來的立法政策,法官是否要一致決才能判死,這涉及到未來「刑事訴訟法」重要的立法政策,本就應該透過全民表達意見,是否支持大法官的憲法判決。
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所做的憲法判決是對當時的聲請案產生一定拘束力,但對立法政策的部分,仍須尊重民意。所以透過公投來確認,民意是否都支持大法官的意見。她最後強調,中選會認爲立法院提出的公投違法,這完全是違法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