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超過4千筆逾期未登記 土地總價值119億無人繼承

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提供諮詢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服務。圖/臺中市地政局提供

臺中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今年公告案件共1471位被繼承人、4664筆土地與536棟建物。根據114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高達新臺幣119億880萬705元。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多數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是根本不知道可繼承,導致逾期仍未辦理繼承登記。

地政局指出,依據土地法規定,若繼承人自親人過世起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3個月提醒辦理;若仍未申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列冊管理開始起算15年,期間若仍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出所得將保存10年供申領,若屆期仍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曾國鈞表示,臺中近年地價漲幅大,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人數並未減少,今年公告案件共1471位被繼承人,但土地總價值高達119億880萬705元,最常見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是根本不知道可繼承,也有兄弟姊妹因繼承問題談不攏,而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

曾國鈞說,根據民法規定,繼承人必須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始能行使處分權利。若繼承人數較多,難以全體同時到場辦理繼承登記,亦可由其中一人以上先行申請登記爲「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及時完成繼承登記不僅可以避免罰鍰,也能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