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4千多筆土地、建物「價值119億」未辦理繼承 逾期將歸入國庫
臺中市地政局今(15)日公佈,共有土地4664筆、建物536棟未辦理繼承。(圖/翻攝畫面)
臺中市地政局今(15)日公佈,今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有1471人,其中包括4664筆土地、536棟建物,公告現值總額超過新臺幣119億元。地政局長曾國鈞呼籲民衆早日確認,儘速辦理繼承登記,若屆期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臺中市地政局說明,依據「土地法」規定,若繼承人自親人過世起,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3個月提醒辦理;若仍未申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列冊管理開始起算15年,期間若仍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出所得將保存10年供申領,若屆期仍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臺中市地政局又指出,以今年度統計資料爲例,在臺中市公告的案件中,被繼承人共有1471人,土地4664筆、建物536棟,現值總額119億880萬705元。其中多數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是根本不知道可以繼承。爲了方便查閱,地政局已將相關公告資訊張貼於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及被繼承人戶籍地裡辦公處。民衆可就近向地政事務所諮詢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
地政局還提醒,《民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與繼承權一視同仁,因此無論性別,皆享有平等權利,且依法登記的同性婚姻關係,也可以依照繼承相關規定,相互享有繼承權。
地政局又指出,若繼承人數較多,難以全體同時到場辦理繼承登記,同樣能由其中一人以上先行申請登記爲「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因延遲辦理致不動產列冊管理時間開始起算,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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