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嚴厲打擊醫保騙保行爲 最低獎勵標準從500元提高至2000元
8月19日,記者瞭解到,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重慶市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標準的通知》,將舉報獎勵最低標準由原來的不少於500元,提高到不少於2000元。
醫保基金是人民羣衆的“看病錢”“救命錢”,其安全高效運行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市持續保持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此次調整,旨在通過提高獎勵標準,進一步引導和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織密基金監管網。
該標準從2025年8月8日起執行。按照《通知》,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低不少於2000元。
市民如發現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等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爲,可撥打023-88979964進行舉報。
具體獎勵標準:
1、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實結果,按查實案值的2%進行獎勵。如能詳細提供被舉報單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違法事實,已直接掌握證據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舉報情況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按查實案值的3%進行獎勵。
2、舉報人爲定點醫藥機構內部人員、原內部人員或定點醫藥機構競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按查實案值的2.5%進行獎勵。如能詳細提供被舉報單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違法事實,已直接掌握證據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舉報情況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按查實案值的3.5%進行獎勵。
3、最終認定的違法違規事實與舉報事項不一致的,不予獎勵;最終認定的違法違規事實與舉報事項部分一致的,獎勵金額只計算相一致部分;除舉報事項外,還認定其他違法違規事實的,其他違法違規事實部分不計算獎勵金額。
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劉一葉
原標題:重慶嚴厲打擊醫保騙保行爲 最低獎勵標準從500元提高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