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舉報涉“校園餐”違法行爲有獎,採購預製菜應徵得家長同意
據重慶市人民政府2月11日發佈消息,重慶市紀委監委、市教委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重慶市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監督辦法》(下稱《辦法》)明確,學校供應的米麪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實行統一集中採購,食堂不得營利,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發現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市民可投訴舉報。該《辦法》適用於全市所有公辦、民辦中小學(含中職)以及幼兒園。
公辦學校伙食費納入財政代管資金賬戶管理
在膳食經費管理方面,《辦法》明確,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收取的伙食費應納入財政代管資金賬戶管理,學校專賬覈算,財政部門不得調撥、挪用;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應當開設食堂專門銀行賬戶,對膳食經費進行專賬覈算;收取的伙食費僅限於食材採購及食堂運營必要支出,不得設立“小金庫”、公款私存等,不得虛報冒領、違規挪用、剋扣截留、貪污侵佔。
採購管理上,米麪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實行統一集中採購,新鮮蔬菜、水果、乾貨、調味品等原輔材料由區縣教育部門或學校作爲採購人集中帶量採購;有條件的區縣應推行全品類食材集中線上平臺採購;建立食品採購負面清單,採購涉及轉基因、預製加工食品及原輔材料的,應事前徵得家長或家委會同意;建立“雙人或多人聯檢”查驗制度,查驗人員至少包含學校食品安全員和食堂管理人員;建立採購驗收臺賬,列明到貨品目、數量質量、生產日期等情況,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並留存驗收證明;查驗、索取並留存相關許可證、營業執照、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材料和由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
確保食材同質、菜品同價、師生同餐
《辦法》明確,學校食堂應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嚴格執行中小學食堂“三同三公開”工作制度;確保食材同質、菜品同價、師生同餐、公開採購、公開食譜、公開加工過程要求落實到位。
食堂物品的入庫、出庫環節應全程在視頻監控範圍,校(園)長應與出入庫查驗人員簽訂崗位責任書,每季度至少與查驗人員開展1次廉潔自律與安全責任談心談話,每月至少隨機實地抽查1次食堂物品驗收、入庫、出庫查驗情況。
學校每個食堂、每餐次、每種食品均應按照規定留樣,由專人負責,在專用冷藏設備(留樣櫃)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安放區域應設置24小時全覆蓋視頻監控。
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
關於食品小賣部(超市)的管理,《辦法》明確,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已經設置的應逐步退出。
寄宿制學校確需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的,應徵得本校三分之二以上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同意,並依法取得許可或備案,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堅持“零利潤”原則爲師生提供便捷服務,不得營利,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
購買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商品,不得使用學生就餐卡。校內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只能售賣純淨水、礦泉水、預包裝麪包、牛奶及其它生活、學習必需物品。學校應爲師生提供衛生、安全、便捷、足量、免費的飲用水。
鼓勵知情人積極舉報“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違法行爲
《辦法》明確了教育、市場監管、財政、衛生健康、農業農村、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機關單位的責任。
《辦法》要求,教育部門應落實行業主管責任,加強食堂建設、食品安全、膳食經費、食材採購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市場監管部門應落實食品安全部門監管責任,建立羣衆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知情人積極舉報“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違法行爲,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獎勵
此外,財政部門應落實膳食經費管理部門監管責任;衛生健康部門應落實屬事責任;農業農村部門應加強直供學校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監管和肉類屠宰環節檢疫檢驗;公安機關應落實刑事打擊職能,嚴厲打擊採購圍標串標、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爲;紀檢監察機關應跟進監督推動部門履責,緊盯責任落實、資金使用、食材採購、安全衛生等關鍵環節,嚴肅查處截留挪用營養膳食補助和學生伙食費、插手“校園餐”項目謀私貪腐、責任空轉引發安全風險等違紀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