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鷹潭出臺“校園餐”內部舉報人舉報獎勵辦法 最高獎勵10萬元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陳卓瓊)江西鷹潭2月5日公開發布《“校園餐”內部舉報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針對重大違法行爲舉報獎勵最高可達10萬元。
據悉,該《辦法》由鷹潭市市場監管局、鷹潭市教育局、鷹潭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目的是進一步構建嚴密的“校園餐”安全防護網,全方位強化“校園餐”監督管理效能。
《辦法》所稱“內部舉報人”是指學校(幼兒園)在校學生及其家長、食堂僱傭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及從業人員。以及一年內與學校食堂解除勞動合同、與學校食堂存在業務聯繫和學校食堂臨時聘用的人員。
《辦法》指出,學校食堂在場所和佈局、設備與設施、原料採購與管理、加工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潔消毒、廢棄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員健康與衛生、培訓、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或隱患,內部舉報人可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佈的接收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爲。
《辦法》將舉報獎勵分爲重大違法行爲舉報獎勵和一般違法行爲獎勵。其中重大違法行爲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等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爲,以及自然人作爲違法主體行政處罰1萬元(含1萬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爲違法主體行政處罰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較大數額罰沒款。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不低於1000元,最高獎勵10萬元。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