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片面聲稱納管臺灣宗教人員 內政部嚴正駁斥
中國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爲規範」,納管臺灣宗教教職人員。內政部今天說,對此予以嚴正駁斥,臺灣是自由民主國家,中國粗暴將臺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規範,已嚴重侵犯臺灣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
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昨天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爲規範」,禁止宗教人員通過網路借教斂財、以修建宗教活動場所或舉辦宗教活動等名義募捐;禁止組織及參與商品營銷、直播帶貨、打賞等商業性表演及演藝活動,且同步納管臺灣宗教教職人員。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臺灣是自由民主國家,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宗教信仰與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政府不會專門針對宗教人士制定網路行爲規範,中國粗暴將臺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規範,已嚴重侵犯臺灣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
內政部呼籲,臺灣宗教團體或宗教人士前往中國境內,務必審慎評估風險,如確有赴中國進行交流必要,可至內政部「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登錄,以利政府可在民衆赴中國期間,提供必要協助及守護民衆的交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