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和馬來西亞互免簽證協定 7/17生效
4月16日上午,馬來西亞最高元首易卜拉欣在馬來西亞國家王宮與大陸國家習近平舉行會見。(新華社)
中國大陸和馬來西亞互免簽證協定即將生效,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互免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將於2025年7月17日生效。
據央視,根據協定,持有效的中國大陸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和馬來西亞普通護照人員,以休閒旅遊、探親訪友、商務活動、交流訪問、私人事務、醫療、國際運輸(機組人員)爲目的,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停留不超過30日,且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可免辦簽證。
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單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定居,或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准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4月15日至17日對馬來西亞進行國事訪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來西亞關於構建高水平戰略性中馬命運共同體的聯合聲明》,雙方積極評價兩國正式簽署互免簽證協定,相信這將進一步便利雙向人員往來,持續增進兩國在教育、文旅、體育等領域交流合作,增進兩國人民尤其是年輕一代的相互瞭解和友好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