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建設運營投融資體系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建設運營投融資體系。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統籌財政資金、社會資本和金融等資金渠道。對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財政加大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適當補助。創新財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規範社會資金參與,穩慎推進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強化中長期信貸供給,發揮債券市場、股票市場融資功能,鼓勵保險、信託等機構提供金融服務。加快融資平臺改革轉型,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