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一個五年計劃爲何邊制定、邊執行?竟和蘇聯有關
中共建政後第一個五年計劃爲何邊制定、邊執行?圖爲10月24日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介紹和解讀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新華社)
澎湃新聞「30詞讀懂五年規畫」專欄25 日報導,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日前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畫的建議》。 上海市委黨校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教授上官酒瑞撰文指出,照常規理解,五年計劃應是先計劃、後執行。中共建政後第一個五年計劃編制前後,歷時四年之久、五易其稿,且是邊制定、邊執行。既有缺乏編制計劃經驗的內部原因,也有蘇聯援建專案調整的外在因素。
文章稱,中共建政後,1951年2月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毛澤東提出「三年準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思想。決定從1953年起實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成立領導小組着手編制。
1951年5月至6月,中共中央財經委員會試編「一五」計劃初稿,1952年7月形成第二稿《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計劃輪廓(草案)》。1953年中財委第三次編制,同年6月調整由大陸國家計劃委員會第四次編制。1954年2月,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成立以陳雲爲主持人的工作小組,第五次編制「一五」計劃綱要草案。
1955年3月31日,中共全國代表會議審議並原則上通過計劃草案,次年7月30日,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正式審議通過中共中央主持擬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到1957年底,「一五」計劃各項指標超額完成,取得預期成果,爲中國大陸工業化奠定初步基礎。
文章指出,按照常規理解,五年計劃應是先計劃、後執行。而中共建政後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編制前後,歷時四年之久、五易其稿,多次修訂、調整、補充,且是邊制定、邊執行。
究其複雜原因,一方面,是大陸國內因素使然。舊中國各領域統計數據留存很不齊全,各方面資源狀況也不明晰,不利於編制經濟發展計劃。同時,編制計劃的經驗缺乏,要將經濟建設規模、速度和效益統一起來,只能在實踐中探索。由於希望儘快改變經濟落後面貌,試編計劃時將經濟增長指標定得偏高,雖然主觀目的是好的,但偏離客觀規律,後來經過反覆測算,作了必要調整。比如,最初安排工業生產平均每年遞增20.4%,後來確定爲14.7%,既積極,又穩妥。這讓計劃在編制和執行中不得不作出調整。
另一方面,是蘇聯方面影響。大陸實行五年計劃,既要自力更生,也要爭取外援。在西方國家實行經濟孤立封鎖情況下,大陸爭取蘇聯援助。1952年,大陸代表團與蘇聯圍繞「一五」計劃輪廓(草案)交換意見,對方表示盡力給予幫助。蘇聯對大陸五年計劃要解決的問題,包括經濟發展速度,重工業和基本建設的規模以及具體落實援建專案等還具體研究,1953年4月正式向大陸通報意見和建議。蘇聯幫助大陸建設的工程項目,先後多次調整,才逐步確定下來,到1954年10月重點工程總量達156項。所以,「一五」計劃只能邊計劃、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