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北檢要查李俊俋公務車案 但助理費案辦到哪?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圖)被爆用公務車接送愛犬;他的司機與監察院人員還先到餐廳拿餐點送回李的宿舍,再接李下班,有濫用公務車之嫌。圖/翻攝自TVBS

關於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座車載愛犬」風波,法務部長鄭銘謙昨天證實,北檢已經立案調查。北檢也表示,此案已經連同監委林鬱容案一起分案,兩人均列「他字案」被告。不過,北檢偵辦李俊俋的助理費案,去年11月傳喚其前助理後,就沒有下文。所謂「他字案偵辦公務車案」,會不會又是虛晃一招,全民都在看。

李俊俋的助理費案是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的延續。2022年九合一選舉前夕,時任民衆黨不分區立委的高虹安遭舉發冒領助理加班費,私設「公積金」制度。隨後北檢大展身手,把高虹安的助理全部傳喚來取供。去年7月一審宣判,高虹安遭判刑7年4個月,新竹市長身分也被停職。

而該案的關鍵證人、高虹安的前助理「小兔」黃惠玟,在到高虹安立委辦公室前,是李俊俋立委辦公室助理,也負責處理行政事宜。高虹安在北檢偵訊時便表示,公積金制度是延續李俊俋辦公室而來;黃惠玟在去年3月因高虹安被北檢傳喚時也表示,零用金制「在李俊俋時就存在」,而且來源就是「助理的薪資差額」。去年4月,有民衆向北檢舉報,北檢以「他字案」分案。李俊俋的助理費案,才進入司法偵辦階段。

不過比起對高虹安案的「雷厲風行」不同,民衆舉報後,北檢卻在半年多後的11月,才傳喚黃惠玟到北檢說明。但除此之外,卻再也沒有傳出任何辦案進度。在高虹安案後,時任勞動部次長的李俊俋曾公開表示「沒有浮報薪資」、「沒有公積金」,和黃惠玟證詞完全南轅北轍,僅就這一點看,北檢就應該繼續查下去。如果不是雙標,那至少也得把李俊俋本人和其前後任助理傳喚到案。

但距離去年11月,又過了超過半年,李俊俋的助理費案還是如一灘死水,沒有絲毫動靜。北檢「看顏色辦案」的例子,又再添一樁。

事實上,無論助理費案或濫用公務車案,都是北檢可以主動偵辦的案子;但北檢一概等到有人檢舉才辦,已徒留笑柄;光是助理費案,就從「不告不辦」到「告了也不辦、隨便辦」,當然就讓人懷疑,這一次說要分案調查李俊毅和監委們的公器私用、濫用公務車案,會不會又只是用來搪塞輿論之舉,等到風頭過了,就船過水無痕。倘若結果真的如此,雖不令人意外,卻也是司法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