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二審出爐 李俊俋助理費案北檢仍他字案偵查中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臺灣高等法院今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助理費在辦公室主任「小兔」黃惠玟建議下,沿用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任立委期間的公積金制度。李俊俋助理費案北檢從2023年8月分他字案,迄今持續以他字案偵辦中。
高虹安助理費案,檢調2022年12月搜索約談,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留下「小兔帳本」成爲關鍵證據,檢方認定高虹安涉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2023年8月14日起訴高等5人。一審認定高的不法所得11萬6514元,犯詐領公有財物等2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今二審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
檢方查出,黃惠玟原本是李俊俋辦公室助理,李2022年卸任後,高接手李的辦公室並用黃擔任辦公室主任;當時黃建議沿用前手的公積金制度,以支付辦公室各項開銷。
李俊俋、黃惠玟被告發涉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務罪,北檢2023年8月分他字案,2人列爲被告,直至2024年11月6日傳喚黃到案釐清案情,訊後請回。高虹案案今日宣判,助理背景再度引發關注,李俊俋助理費案仍由北檢以他字案偵查中。
監察院爭議連環爆,秘書長李俊俋因不當使用公務車遭告發涉背信等罪。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