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拓兵源 刺青也能當海龍
國防部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將刪除陸軍兩棲偵搜部隊不得刺青的規定,首度開放身帶刺青者報考海龍蛙兵。(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陸軍兩棲偵搜部隊(海龍蛙兵)過去經常打赤膊操練,身上看不到有刺青、紋身,是因國軍設下限制;不過國防部近日公告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將刪除不得刺青規定,首度開放身帶刺青者報考海龍蛙兵。陸軍官員8日證實該政策意向,不過刺青仍須符合「志願士兵體格基準」規範。
國軍志願役面臨人力荒,爲開拓兵源,國防部5日公告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並說明,考量部分志願士兵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退伍後有意重返部隊,爲給予曾服志願士兵現役經覈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解除召集或退伍滿一年,仍能再參加志願士兵甄選重返部隊服役人員的機會。
國防部指出,該草案也修正志願士兵報考人身高、刪除辨色力異常的色弱,並放寬報考憲兵、儀隊兵、軍樂兵、軍法戒護兵、陸軍兩棲偵搜兵及國家安全局、政治作戰局所屬志願士兵的刺青、紋身等限制條件,以充實國軍志願士兵人力。
依照現有規定,報考國安局、陸軍兩棲偵搜兵的志願士兵,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而報考憲兵、儀隊兵、軍樂兵、政戰局、軍法戒護兵的志願士兵,則規範刺青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着短袖、短褲時不得顯露。
後續修正草案將刪除上列刺青限制。陸軍官員昨表示,確實有此政策意向,但仍須迴歸現有「志願士兵體格基準」的刺青規範,即爲頭部、臉部、頸部露出圓領襯衫、T恤領口的部位,以及眼皮、口、耳、腕骨以下及手掌,不得有任何刺青、紋身或烙印;樣式不得有幫派、粗俗與嚴重違反善良風俗文字及意識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