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招募志願役士兵再出招 刺青、超過2米長人也歡迎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推動小組委員日前提案,認爲現行國防教育不紮實,政府應編訂兒少版本全民國防手冊、強化學校全民國防課程及校園內演習紮實度,未料此提案遭解讀是要「訓練娃娃兵」。圖僅爲示意。本報資料照片

志願役士兵嚴重缺員,國防部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除比照軍士官擬開放曾使用退場機制的志願役士兵離營滿1年重新參加甄選入伍外,同時取消報考憲兵、國安局與儀隊兵不得有刺青或刺青範圍的限制,但須符合國防部「刺青(紋身)」規範;另取消一般志願役士兵身高上限,200公分以上長人也可報名。

國防部表示,這修法是考量部分志願士兵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退伍後有意重返部隊,爲給予曾服志願士兵現役經覈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解除召集或退伍滿1年,仍期能再參加志願士兵甄選重返部隊服役人員的機會。

國防部時說,修法同時擬修正報考人身高、刪除辨色力異常的色弱,並放寬報考憲兵、儀隊兵、軍樂兵、軍法戒護兵、陸軍兩棲偵搜兵及國家安全局、政治作戰局所屬志願士兵的刺青、紋身等限制條件,以充實國軍志願士兵人力。

按照國防部公佈新舊志願役士兵體格標準比對,修正前男性身高限制爲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則爲150公分至200公分;修正後男女性身高都只要150公分以上即可。

而報考國安局志願役士兵男性原須160公分至195公分;女性156公分至185公分;修正後男性爲160公分以上;女性155公分以上,取消身高限制,也取消不得有紋身規定,但須符合國防部刺青規範。

報考憲兵人員也取消身高最高限制,同時取消「刺青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着短袖(褲)時不得顯露。」限制。但須符合國防部刺青規範。

報考儀隊人員,取消身高最高限制、刺青、紋身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且着短袖(褲)時不得顯露限制的規定,但須符合國防部刺青規範。

報考國安局男性160公分至195公分;女性156公分至185公分。修正後男性160公分以上;女性155公分以上,取消身高限制,也取消不得有紋身規定,但須符合國防部刺青規範。

報考陸軍戰甲、砲車駕駛兵人員,身高限制則從需165公分以上,降低爲160公分以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