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士兵當「毒品外送員」賺外快 第一次任務就遭逮下場超慘
志願役士兵當「毒品外送員」賺外快,第一次任務就遭逮下場超慘。(圖:shutterstock/達志)
志願役士兵劉姓男子,去年12月間在IG上接獲不明網友請託,替他到桃園龜山公園取包裹後,送到指定點,可以賺取1萬3千元外快,劉男見錢眼開,立刻爽快答應,但取完包裹運送途中遇警臨檢,竟發現包裹內有上價值上百萬元大麻、喪屍煙彈等毒品。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爲劉男涉犯運輸二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毒品罪,判處5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職業軍人劉姓男子,於民國113年12月23日0時許,受到一名IG暱稱「東方美人」的不明人士委託,開車前往至桃園市龜山區大湖紀念公園內拿取包裹,再將毒品包裹運送至桃園某處民宅前。該位人士對劉男表示,外送完成之後,將可獲得1萬3000元之報酬。
劉男爲賺外快,接獲指示後,即拿取毒品包裹並準備運送,卻於半途中,遇上桃園市保安警察大隊臨檢,打開包裹查看,竟發現28包大麻煙草,總淨重174.72公克、57顆煙彈,驗前總毛重730.73公克,還有1包紅色造型藥錠驗前毛重33.36公克,分別檢測出大麻、煙彈及安毒成分,粗估市價上百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定,劉男無視政府嚴厲查緝毒品禁令,竟執意犯下本案犯行,不僅助長施用毒品惡習,並足使取得毒品之施用者精神障礙性格異常,甚至造成人民生命健康受損之成癮性及危險性,不僅戕害國人身體健康,染上毒癮者爲索得吸毒之資金,甚至甘冒竊盜、搶奪、強盜、詐欺等財產犯罪之風險,亦造成社會治安嚴重敗壞,不應輕縱,因此重判5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