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加薪3萬元有變數? 傳行政院仍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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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10日修正通過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提高國軍待遇,志願役一律加薪3萬元,義務役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總統府今(27)日頒佈總統令,公告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第6修正條文。不過,據報導,行政院「預料將持續尋求其他救濟手段」。

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提升志願役每月3萬元加給,而義務役月薪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並恢復上校以上退役軍官的子女教育補助費,但閣揆卓榮泰表示將研議提憲法救濟。

民進黨在法案三讀後發文痛批,國民黨、民衆黨立委要爲國軍待遇加碼,卻未說明財政來源,不僅沒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政治爭議。

卓榮泰10日重批在野黨違法,立法院若以法律案大幅增加中央政府歲出,未依《預算法》規定,先與行政院徵詢,違反《憲法》精神。對於國軍的福利,行政院基於國家財政考量將予以調整,否則會依據憲政精神提起行政救濟。

總統府今(27)日頒佈總統令,公告《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第6條修正條文,國軍15萬志願役人員齊頭式加薪3萬元,明年元旦正式實施。另外,義務役月薪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亦即將從目前2萬1350元,拉高至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萬8590元。

根據《中央社》報導,行政院「預料將持續尋求其他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