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公告軍人加薪 政院研議救濟

總統府27日正式公告相關修正條文,志願役加給增至3萬,自明年元旦起實施。圖爲衛戍第二戰鬥隊舉起總統致贈的加菜金。(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等案,總統府27日正式公告相關修正條文,志願役加給增至3萬,自明年元旦起實施;總統府公告後,代表行政院已無覆議空間。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僅重申,審慎評估並持續研議各種合法合憲的救濟手段。

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主要增加志願役、義務役待遇,同時也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恢復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當時行政院長卓榮泰痛批在野修法違憲,也違反政府財政結構跟財政能力,將採取適當行政救濟,外界關注行政院是否再提覆議案。

行政院於19日收到立法院三讀條文,依規定覆議案須在10天內提出,28日是最後期限。不過,總統府昨已正式公告增加國軍待遇、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等條文。而條文一經總統府正式公告,行政院的救濟手段便無覆議空間,是否尋求釋憲或其他救濟手段,備受關注。

李慧芝重申,對於立法院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在沒有指明預算來源、沒有徵詢行政院意見,已經違反《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等規定,行政院將會持續徵詢相關專業領域學者專家,審慎評估並研議各種合法合憲的救濟手段。

三讀修正通過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國軍志願役每月加給爲新臺幣3萬元,較現行志願役加給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不等,增加1萬餘元;地域加給將以距離、抵達難易程度爲分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