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討禮物」?17歲少年暴怒砍舊愛 懊悔:不再殺人

臺中17歲少年亂刀砍死前女友。(圖/中時資料照)

臺中沙鹿16日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17歲駱姓少年持刀砍死20歲的顏姓前女友,隨後逃逸至彰化才被逮捕。案發後,駱男向警方懊悔表示「自己不會再殺人了」,並辯稱當天持有的40公分長刀是從網路購買用來防身,而他與前女友見面時,因對方要討回交往期間送給他的禮物,雙方一言不合,才衝動下手。

據悉,駱男犯案後逃逸至彰化落網時,曾表現出懊悔之意,並向警方表示「自己不會再殺人了」,而駱男也辯稱40公分的長刀是網路上購買,並且是拿來防身用,而他當天與前女友見面時,因前女友要討回交往時送給他的禮物,雙方起爭執,才一時失控砍人。

據瞭解,顏女與駱男交往不到一年,但因駱男不斷索要金錢,導致她辛苦賺的打工錢化爲烏有,於是決定分手。後來顏女因要升大學,需要金錢負擔學費與生活費,便打算向駱男討回欠款,豈料卻因此命喪刀下。

回顧此案,16日駱嫌在臺中沙鹿區忠貞路一處櫻花隧道持刀砍死顏女,即便對方哀求仍未停手,離開前還踹了她一腳才逃逸。駱嫌先騎無牌機車逃往苗栗,再搭火車前往彰化,並於下午3時許在彰化一間旅館遭警方逮捕。17日偵訊後,駱嫌移送少年法庭復訊,臺中地院法官裁定收容,將其送往臺中少年觀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