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騷擾證人 應曉薇遭加保500萬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左)涉京華城案,日前在議會要求臺北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有恐嚇、騷擾證人之虞,臺北地方法院16日通知應曉薇到庭說明。(杜宜諳攝)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年餘,上月獲臺北地院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但檢察官認爲她9日在議會質詢臺北市長蔣萬安要求「好好整頓都發局」,已違反交保附加不得騷擾、恐嚇證人的禁令,合議庭16日訊問應女後,認爲她確實違反禁令,爲確保她後續不會再犯,裁定加保500萬元,她在親友協助下,2小時內籌足保證金。
應曉薇9日在議會質詢時說,竟有北市都委會人員指揮北市都發局人員在便當會錄音、錄影,她提醒蔣萬安「好好的整頓都發局、政風室」,引發爭議。昨庭訊時,公訴檢察官表示,本案相關證人、都發局人員都仍在臺北市政府任職,應曉薇質詢內容就是在給都發局下馬威、施壓,請法院審酌是否應變更應曉薇的具保停押的強制處分。
應曉薇解釋,她不是故意,她主要是要提醒蔣萬安整頓市府,公務員不應該擅自錄影,公務員是領人民的納稅錢做事,就不要搞暗鬥;她也保證不會再提及碰觸本案任何事情,只要是都發局相關會議,她都不參加,會更加小心。
應曉薇表示,感謝檢察官指正錯誤,檢察官與她處在對立面,有監督責任她可以理解,但她從頭到尾都沒有惡意,這3名北市府的證人她不熟,沒想到這次的質詢,會讓檢察官誤會。
合議庭評議後認定,應女在質詢時的言論,確實對於本案證人證述有所影響,考量證人在二審時仍有可能接受檢辯詰問,應的此番言論恐會影響證人證述及評價,她確實違反交保禁令,且有勾串證人之虞,但沒有直接羈押的必要,爲確保她後續不會再犯,裁定除了先前3000萬元保證金外,再加保500萬元,要求應女日後仍須遵守相關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