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踩紅線? 北院今傳應曉薇到庭說明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右)深陷京華城案,上月以3000萬元交保,她9日在議會質詢時,請臺北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臺北地檢署認爲涉恐嚇、騷擾證人,建請臺北地院合議庭重新審視羈押必要性,並傳喚16日上午11時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9日在議會要求臺北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臺北地檢署認爲此舉違反交保附加不得騷擾、恐嚇證人的禁令,遞狀建請法官審酌是否違反交保裁定,臺北地院通知應曉薇今日上午11點到庭說明。應曉薇則稱,她只是「善意提醒」,「如果他們覺得我的質詢不是很恰當,以後關於都發局的質詢就會迴避。」
應曉薇因涉京華城案遭押年餘,9月間合議庭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並要求應不得與同案被告及還沒作證的證人有任何「接觸」及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爲。
應曉薇9日在議會質詢時向蔣萬安「道歉」說,她參加前市長柯文哲的3次便當會、在裡面談到某個案子,就被羈押禁見1年多,所以請秘書處不要再問她「什麼時候有空可以參加市長的便當會」。
應曉薇還說,都委會是獨立單位,都發局是另個單獨單位,竟有都委會人員指揮都發局人員在便當會錄音、錄影,她覺得都發局長要再監督局處,還提醒蔣「好好的整頓都發局、政風室」。
北檢認爲,京華城案有許多證人還在北市都發局任職,應曉薇涉嫌恐嚇、騷擾證人,已違反交保附加不得騷擾、恐嚇證人的禁令,建請北院合議庭重新審視羈押必要性。北院也已傳喚應16日到庭,針對議會發言情形,由檢辯及應女進行說明。
應曉薇昨表示,偷拍、偷錄音都是不妥的行爲,「只是爲了要趕快從科員變科長」,這在歷屆市長任內已經不是1次、2次的事,所以才提醒市長整頓臺北市公務倫理,「但是我善意的行爲卻被解釋爲施壓,我也搞不清楚。」但她還是非常尊重檢察官,16日會向法官好好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