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裝傻!說的就是劉秀玲 檢直中紅心成應曉薇加保500萬關鍵
▲涉犯京華城案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在議會質詢提及涉己案情,今(16日)被臺北地院傳喚出庭,調查有無再行羈押必要。(圖/記者許靖騏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日前質詢時,刻意提起自身涉犯京華城案情節並借題發揮,今(16日)被臺北地院傳喚出庭調查,檢方主張她違反交保附加禁令,她反覆強調用語造成小誤會、絕無騷擾證人意圖,辯護律師也表示會告誡、督促不再犯,但合議庭認定應曉薇出現勾串證人之虞的新事證,命她今下午5點前辦妥加保500萬元手續,否則重行羈押禁見。
應曉薇今年(2025年)9月交保3000萬元、結束1年多的羈押禁見,附加條件包括不得與同案被告、尚未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對於已作證或起訴清單所列證人,也不得有「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爲,否則視爲有串證行爲的新事證。
但應曉薇上週四(10月9日)復出議會,聽完市長蔣萬安施政報告後提出質詢,吐苦水說參加議員與市長的便當會,竟被都市計劃委員會公務人員要都市發展局出席人員偷錄影,「我覺得1個做賊心虛的人,爲什麼要錄影呢?」
應曉薇表示前市長柯文哲任內16次便當會,她只參加3次「談到某個案子」,就被羈押禁見1年多,她今後不再參加便當會,並喊話蔣萬安「小心保護自己喔」、「好好整頓都發局、政風室,不要讓政風處被我們嘲笑跟把風處一樣」等語。
檢方認爲應曉薇質詢時向市長「告狀」,意圖藉機修理京華城案仍任職北市府的劉秀玲、楊智盛等證人,構成騷擾、恐嚇證人行爲,具狀建請北院合議庭重新審酌羈押必要性,北院緊急通知應曉薇與辯護律師,今上午11點多加開調查庭處理。
應曉薇今庭訊聲稱被羈押很久,心裡委屈、受夠折磨,半夜3點還要接聽科技監控中心來電查勤,但她處事秉持良心,看當天質詢影片就知她重點是國宅等議題,只是「提到便當會,我就害怕」,所以先明講拒絕再參加,「聽到施壓,我就恐慌」,但她到底施壓了誰?
應曉薇聲稱質詢本意是公務員拿人民納稅錢,就該好好做事,不要明爭暗鬥,在公務會議偷錄影「哪裡是保護自己,明明是有備而來」,審判長在開庭時要大家不得擅自錄音錄影,她覺得蔣萬安至少應有審判長的一半高度、約束部屬。
應曉薇說交保後常遇選民抱她痛哭安慰,感覺「德不孤,必有鄰」,沒料到「一點點質詢,讓檢察官誤會這麼多」,還驚動法官加開調查庭、「超級不好意思的」,她絕無騷擾證人的惡意、「謝謝檢察官指正」,她保證未來不再碰觸京華城案議題,請檢方諒解「小小的誤會」。
▲應曉薇質詢時遭認定涉嫌恐嚇證人,北院重新召開羈押庭,女兒受訪。(圖/記者許靖騏攝)
檢方不讓應曉薇輕飄飄帶過,直指法院有裁定、被告就應遵守,若要批判證人,應在法庭內爲之、「柯文哲、沈慶京都是這麼做」,絕不能在庭外肆無忌憚攻擊證人,且應曉薇本件質詢「不必裝傻!說的就是劉秀玲」。
檢方指劉秀玲作證時當庭交出他人提供的便當會錄影,揭發應曉薇向柯文哲告狀過程,且劉女證稱應曉薇積極關切京華城、令她深感壓力,足以理解應曉薇對劉女特別不滿。
檢方表示,合議庭已告知交保的清楚界線,應曉薇明知不能騷擾、恐嚇證人,卻自認法院不會再押她,「所以踩紅線,也不會怎樣」,交保立刻給都發局下馬威,質詢偷渡京華城案還說公務員「做賊心虛」,日後更可能毫不避諱掐住公務預算,「對於踩紅線的行爲,要容忍到何時?」
辯護律師主張應曉薇本件質詢沒對證人指名道姓,不構成騷擾行爲,京華城案公務員均完成作證鞏固證詞,無人說應曉薇大聲責罵與施壓,應曉薇質詢提及涉己案情的用語不妥、應受指摘,請考量她被羈押1年多、身心不適,律師會告誡、督促她記取教訓不再犯。
應曉薇嬌聲補充「以後會更小心一點點」、「避免造成誤會,我就不參加(工務部門)質詢爲妙」。
合議庭短暫休庭5分鐘,在法臺後的通道門外評議,審判長復庭諭知,應曉薇本件質詢提到「我覺得1個做賊心虛的人,爲什麼要錄影呢?」等語,確實與京華城案證人相關,且以議員行使職權的名義發言,對證人證述有影響的可能。
審判長表示,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後,若上訴二審,一審的證人仍可能再度被傳喚詰問、調查,應曉薇質詢內容也會影響證述,因此應曉薇本件質詢內容不僅違反交保附加禁令,也構成勾串證人之虞的新事證,但綜合今庭訊,尚無直接命再執行羈押的必要。
但爲確保後續不再發生上述或其他得命再執行羈押情事,審判長諭知應曉薇須再以自己名義,提出500萬元保證金,並仍應遵守先前交保裁定所示相關事項,且籌款期限於今下午5點截止,逾期未辦妥交保手續,就再行羈押禁見。退庭後,應曉薇與女兒及律師密商許久,接着被法警帶進候審室等候家人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