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三十歲的我自己】翁禎翊/關心
起訴當天,在押的人犯連人帶卷,從看守所被送進法院。
下樓開庭前,翻了翻偵查卷宗,年紀輕輕的詐騙集團車手,身上五六張假證件,搭高鐵各站停靠、到處收款,又是刪除手機對話紀錄,又是犯案細節交代不清。這種案子太常見了,處理起來就像是去速食餐廳用機臺點餐,步驟固定,幾乎沒有不可預期的彈跳視窗。
可是我還是在開庭過程中,察覺到不尋常之處。被告說話很慢、很慢。不是緊張到說不出話那一種,也不是字字句句反覆斟酌。就是單純擠不太出單字,單字難以湊成句子,斷續而囁嚅的回答裡,偶有漏風的氣音。不過氣音每次發出很快就被扼住,宛如輸入法雖然沒有順利切換、打出一串亂碼,但還是立刻就按下了delete鍵整行刪除。被告顯然很努力地在控制自己的喉結或者聲帶。
看守所的生活大抵和新兵訓練相同,長官一個口令、衆人一聲答覆,不容絲毫含混遲疑。一旦反應慢上一拍,日子肯定不會好過。但是被告難過與否終究與羈押的要件無關。法官是一份專注在事實與法條的工作,每每這種時刻,除了牙一咬、心一橫,還能做些什麼?
筆錄往前翻,我看見兩個月前的深夜,值班的學姊諭知收押的同時,另外手寫了一段話。
被告疑似語言發展遲緩,請看守所多加留意關照。
學姊做了將近三十年的法官,我入職這一兩年來,每次在辦公室走廊上迎面見到她,得到的都是明亮的問候、溫柔的祝福。原來擁有這些關心的人,不只是我。
有些話被告說不出口,但我們能夠;有些話被告說出口無足輕重,但我們不同。
我覺得自己因爲工作而上了鎖的心,忽然有人遙遙遞來一把鑰匙,告訴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