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泰式料理「瓦城」蔥、香菜農藥超標 供應商被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
知名泰式料理店瓦城,九層塔、蔥驗出農藥超標,地方衛生局追查上游供貨廠商,爲「黃〇羣即洪洋蔬菜行」,因對方無法提供更上游產品來源,依法開罰3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公佈114年5至6月農藥查驗結果,知名泰式料理店瓦城,九層塔、蔥驗出農藥超標,地方衛生局追查上游供貨廠商,爲「黃〇羣即洪洋蔬菜行」,因對方無法提供更上游產品來源,依法開罰3萬元。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指出,這批九層塔、蔥是在瓦城廚房抽驗,爲業者當天要運用提供民衆食用的產品。
衛生單位在瓦城的蔥驗出農藥芬普尼不符容許量,九層塔則是農藥賽座滅、達滅芬、撲滅寧三項均不符規定,瓦城提供產品來源,溯源至供應商,卻無法提供食材來源,因此該供應商被依食安法第47條,妨礙衛生單位追查,裁處3萬元。不過,這批食材爲現場抽驗,尚無法統計當天這批蔥、九層塔的總量多寡。
新竹知名超商億客來,則被檢出皇宮菜、甜豆、菜豆、香菜農藥菌超標,驗出農藥項目包括美氟綜、普拔克、撲克拉、達克利、毆殺斯、可尼丁、賽速安、理有龍、撲滅寧等,魏任廷說,該業者無法提供這些蔬菜來源廠商,因此直接對億客來業者「新竹連社有限公司」,依食安法第47條,開罰3萬元。
魏任廷指出,食品業者若被檢出產品農藥超標等違規事項,應提供足夠文件證明,讓衛生單位追查,提醒業者購買原物料時,應提供足夠文件佐證,如無法充分提供憑證文件,或文件遺失等情況,衛生局將依法開罰,提醒業者購買原物料時,應依法保存來源文件,發生違規時,依法配合調查,食安法也課予業者保留文件義務,違規者可依食安法裁罰,罰鍰3至300萬元。
食藥署建議,民衆選購蔬菜水果時,除了選擇當季蔬果外,可挑選具有機、產銷履歷及CAS優良農產品等標章農產品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提升農產品食用安全。此外,蔬菜清洗時,建議以流動清水先浸泡再衝洗,再截切;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