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連鎖3C商勾結詐團 1個月盜刷575支iPhone撈近3千萬

桃園地檢署偵破一起詐騙集團、通訊行業者及3C通路高層聯手盜刷案。在全臺有多家連鎖門市的3C通路經銷商,其北區路姓區經理與詐騙集團勾結,放行詐團持詐騙得手的信用卡盜刷575支iPhone等高價商品,不法獲利近3千萬;檢方偵結依詐欺罪等起訴17人,其中詐團核心成員及路姓區經理遭求處20年重刑。

檢警調查,犯罪集團由陳男、連男及洪男等人發起,先由成員以「假冒檢警」詐術騙取被害人的個人資料與信用卡資訊,再由擔任車手頭的連男指揮旗下陳姓、呂姓及陳姓盜刷車手,將被害人信用卡綁定於手機Apple Pay行動支付功能,再依指示前往指定的3C通路門市,大量盜刷購買iPhone手機等高單價商品後,交由經營3間通訊行的陳男銷贓,同時招募金主,即洪姓、黃姓、盧姓等人挹注資金,以市價85折價格收購盜刷商品,再利用自家通訊行通路迅速轉售變現,藉此清洗、隱匿不法所得。

檢警再查,連鎖3C經銷商北區路姓區經理爲達業績目標並賺取獎金,竟不顧公司防詐規範濫用職權,指示所屬的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等門市店長,即黃姓、許姓、廖姓、陳姓等人,在明知交易極度異常的情況下,如刷卡者非本人、多次刷卡失敗、簽名潦草等,仍全力配合盜刷集團結帳出貨手機575支、手錶3支及筆電1臺;詐團自今年2月19日起至3月19日止,以結合通訊行業者、金主、盜刷車手,並勾結3C通路門市店長,盜刷信用卡變賣商品犯罪模式,短期內即詐騙被害人21名,盜刷近3千萬元。

桃園地檢署指派檢察官黃世維偵辦案件,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及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辦,於今年3月12日起陸續拘提陳男等16人,另有1人已在監,並搜索辦營業處所及住處7處,其中被告陳男等6人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分別以3萬元至15萬元具保。

桃園地檢署於近日偵查終結,認陳男等17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審酌其等惡性重大,對集團核心陳姓、連姓、洪姓被告,及路姓被告均具體求刑20年,其餘被告則分別求刑1年9月至10年不等。

桃園地檢署破獲犯罪集團假冒檢警詐取被害人信用卡資料,綁定Apple Pay大量盜刷iPhone,再由通訊行銷贓變現,短短一個月內詐騙21人、涉案金額近3千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