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3C通路商區經理勾結詐團 盜刷575支蘋果手機海賺3000萬

1間在全臺有數十間連鎖門市的3C通路路姓北區區經理與詐騙集團合作,讓詐團以騙來的信用卡,到其位於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門市盜刷手機575支、手錶3支、筆電1臺再變賣,金額近3000萬元,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詐團陳姓核心等人及陸女求刑20年。(賴佑維攝)

1間在全臺有數十間連鎖門市的3C通路路姓北區區經理與詐騙集團合作,讓詐團以騙來的信用卡,到其位於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門市盜刷手機575支、手錶3支、筆電1臺再變賣,金額近3000萬元,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詐團陳姓核心等人及陸女求刑20年。

檢方調查,陳姓、連姓、洪姓男子等3人發起,由集團成員以假檢警騙取個資及信用卡資訊,再由連姓車手頭指揮底下車手,將被害人信用卡綁定Apple Pay行動支付,再到該3C通路門市大量盜刷蘋果手機。陳男找來洪姓等人以市價85折價格收購盜刷品,再利用自己經營的3家門市銷贓。

其中該知名連鎖路姓經理爲達業績目標並賺取獎金,不顧公司防詐規範濫用職權,指示所屬之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等門市店長,在明知交易極度異常之情況下(如刷卡者非本人、多次刷卡失敗、簽名潦草等),仍全力配合盜刷集團結帳出貨手機575支、手錶3支及筆電1臺。該集團自今年2月19日起至3月19日止,以結合通訊行業者、金主、盜刷車手,並勾結3C通路門市店長,盜刷信用卡變賣商品之犯罪模式,短期內即詐騙被害人21名,盜刷近3000萬元。

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詐欺罪起訴,陳男、連男、洪男及關鍵樞紐之路女均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0年,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年9月至10年不等,以示警懲。

桃園地檢署指派檢察官黃世維偵辦本案後,3月12日起陸續拘提被告陳男等16人,並搜索陳等人辦營業處所及住處7處,其中陳男等6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被告分別以3萬元至15萬元具保。本案犯罪集團結構嚴密、分工精細,幸經檢警人員齊力抽絲剝繭,速辦嚴查,始能即時遏止犯行。 詐欺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已嚴重威脅國人財產安全。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衆應謹慎保管個人資料與信用卡資訊,檢警機關偵辦案件,絕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民衆交付個人帳戶、提供信用卡資料及簡訊驗證碼。民衆若接獲任何自稱「檢警調」機關之來電,要求監管帳戶或索取前述資料者,均屬詐騙,應立即掛斷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受騙。企業商家亦應加強內部控制及員工法治教育,切勿因貪圖業績而淪爲犯罪集團之幫兇,危害社會秩序及人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