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詐團盜刷2900萬 女經理求刑20年
3C經銷商「德誼數位」路姓北區區經理與詐騙集團合作,讓詐團以騙來的被害人個資到其位於臺北、桃園、新竹門市盜刷575支蘋果手機等物品,金額達2900萬元。圖爲連姓車手頭(左一)落網畫面。(翻攝照片/賴佑維桃園傳真)
全臺最大蘋果經銷商「德誼數位」路姓北區區經理充當詐團「內鬼」,協助四海幫連姓車手頭以被害人信用卡、個資綁定Apple Pay,到德誼臺北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門市,一個月盜刷575支蘋果手機等3C物品,再交由通訊行陳姓女業者變賣銷贓,洗錢金額逾2900萬元。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犯罪、洗錢、個資法等罪起訴17人,並對路女、陳女、連男共4人均從重求刑20年。
桃檢調查,詐團以「假檢警」手法騙取民衆個資及信用卡資訊後,連男找到陳女、洪姓金主、路女合作,由連男指揮車手將被害人信用卡資訊綁定Apple Pay,到德誼4間門市盜刷575支蘋果手機、3支手錶、1檯筆電。車手將手機等3C物品以85折賣給陳女,陳除每支手機分得500元,另將手機拿到她的3家分店變賣賺價差。
檢警查出,該詐團從今年2月19日至3月19日共詐騙21人、盜刷2900萬餘元。離譜的是,臺北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門市店長都曾因購買大量手機而起疑,其中廖姓店長因察覺對方疑爲車手詢問路女時,路女竟稱「就刷到他(指車手)被抓走爲止」,廖還開玩笑說,若收下盜刷所得購買的飲品是否算「共犯」,將來要「監獄見」。另一名陳姓店長也曾遇過車手單筆盜刷金額342萬餘元,因無法通過銀行授權而逃跑,還戲謔看待。
檢方痛批,路女本應是公司第一線的防詐長城,公司主管也在羣組三令五申,嚴禁使用電子支付大額刷卡、防止盜刷,但路女竟爲達到業績標準並賺取獎金,淪爲詐團關鍵內鬼,協助詐團肆無忌憚盜刷,犯行惡劣。
檢方對陳女、洪男、連男及路女等4人均求刑20年;黃、廖、陳、許姓4位門市店長各求處1年9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另9名詐團車手各求處10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