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鼎興牙材詐永豐銀近7億 負責人何宗英雙十前夕遭拘提入監
鼎興牙材負責人何宗英等人,被控向永豐銀行詐貸近7億元,何宗英另被控「假支票詐貸」、「華南銀行、臺灣工銀租賃公司詐貸」2案,被法院判應執行刑15年確定,臺北地檢署爲確保何宗英到案執行,今天由執行科拘提到案,檢方人別訊問後發監執行。
何宗英判刑確定後,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鐶,當時何宗英以年近80歲,任何舉動均使配戴電子腳鐶的足部感到疼痛,已造成生活極大不便及痛苦,長期身體健康恐加速老化敗壞,據此理由法院聲請變更改以較輕的監控處分,但遭法院駁回。
起訴指出,何宗英2014年以支票擔保,請財務主管江美玉向多家牙醫診所交換同額支票,製造虛僞交易金流,再向永豐銀詐貸18億8千萬元,與相關債權銀行或租賃公司「借新還舊」,法院認定何宗英、江美玉及總經理張譽瀚,共犯銀行法詐欺銀行罪。
法院審理時,何宗英自白全部犯行,高院認爲,何宗英對鼎興集團各公司營運資金的籌措具實際掌控權限,進而主導本件詐騙,且詐得財物都存入何宗英的支票帳戶,用以支付交換給各牙醫師、親友的票款,扣除已償還被害人部分外,未清償的2億5359萬4260元應沒收或追徵。
何宗英就量刑和沒收部分上訴,張譽瀚就量刑上訴,江美玉則不服被判有罪。何宗英部分被最高法院駁回,北檢爲確保何宗英到案執行,雙十節前夕拘提他到案入監。
知名鼎興貿易公司負責人何宗英被檢方拘提發監。圖/報系資料照
鼎興貿易公司負責人何宗英雙十前夕被檢方拘提入監。記者張宏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