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去世遺屬待遇有什麼?

諮詢: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的遺屬待遇都包含什麼?

答覆:根據《關於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8號)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享有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合稱遺屬待遇)。喪葬補助金標準爲2個月的退休人員死亡時我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撫卹金的標準以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爲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發放月數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爲9個月。計算過程中使用的“最高發放月數”的確定方法: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最高發放月數爲3個月;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最高發放月數爲6個月;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最高發放月數爲9個月;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最高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爲24個月。

諮詢:工傷康復需要到哪裡申請?需準備什麼材料?

答覆: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工傷康復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職工康復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近期有效醫療資料;患職業病的提交有效的職業病診斷書或鑑定書;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照片(3張)、個人和單位詳細地(住)址、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諮詢:我所在單位效益不好,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處於欠費狀態。今年我就達到退休年齡,聽說單位被認定爲困難企業,可以辦理個案補繳,請問我們如何辦理繳費能力認定。

答覆:單位需要提供困難企業申請和近一年的會計總賬、明細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原始工資發放憑證。社保部門會對用人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凡在一個年度內累計六個月或最近連續三個月不能發放在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欠費企業,視爲暫無繳費能力。對暫無繳費能力的欠費企業下達繳費能力認定表,單位可辦理個案退休補繳。

張孫小娛 佘保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