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新鄭:馬虎對馬虎裝修砸錯房 大意惹禍僱主僱工賠償
大象新聞記者 李鑫 劉少利
黃宏、林永健和鞏漢林演出的小品《裝修》在河南省新鄭市真實上演。吳某安排表弟趙某爲其裝修拆房,卻未告知正確的門牌號信息,趙某也未仔細覈實,僅憑感覺開始對房屋大肆拆除,沒想到拆錯了房,造成牛某的房屋受損失十多萬元。新鄭法院對這起因拆錯房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公開審理。
2024年7月底,河南省登封市吳某因工作便利,在新鄭市某小區3單元6層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從購房到成交,吳某僅實地看過該房屋一次。
牛某是該單元 6 層 601 號房屋業主,與吳某互爲鄰居,因工作不便,牛某不常在此居住。
8月初,吳某計劃裝修房子,便安排從事裝修工作的表弟趙某負責拆除裝修。然而,吳某在交代任務時,沒有給趙某開門鑰匙,也未告知房屋具體門牌號,僅以 “東戶、西戶” 模糊指示。吳某粗心,沒想到趙某和吳某一樣都是粗心大意之人。趙某帶着工人來到地方,沒有向物業報備詢問情況,也沒有再次向吳某覈實房屋信息,便憑多年的裝修經驗認房,卻錯誤地將鄰居牛某家當成表哥家,直接幾大錘把房盜門砸開。趙某進入房屋後,他認爲表哥吳某不會要房間裡的舊物品,便自作主張將牛某家中原有的房屋裝飾、傢俱、家電以及各類生活物品進行了拆除、毀損,部分物品被轉賣。
8月15日上午,該小區物業巡查時發現,牛某家門沒鎖,屋子被拆除得像個垃圾場,便打電話向牛某覈實,是不是家中在裝修,要求其交垃圾清運費。牛某接到電話連忙回家,看着房子被破壞,他以爲是進小偷了,便急忙報警。
警方很快鎖定趙某,趙某承認是其爲表哥裝修認錯了房屋,並願意賠償牛某損失,但對於賠償方式和賠償金額雙方協商未果,牛某遂將趙某、吳某起訴至新鄭法院,要求趙某、吳某賠償財產損失共計160000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趙某作爲直接實施破壞行爲人,在進入房屋前未履行合理的核實義務,未向小區物業報備,在未確定房屋權屬的情況下貿然行動,存在不可推卸的過錯;而吳某作爲僱主,在安排工作時未能向趙某提供準確、清晰的房屋信息,導致趙某誤闖他人住宅並造成嚴重損害,其疏忽大意與牛某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同樣不能免除賠償責任。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與證據,判決趙某和吳某共同賠償牛某各項損失共計 140000 元。
該院承辦法官常曉亮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該案中,趙某作爲直接實施者,未覈實房屋權屬即貿然行動,存在過錯;吳某作爲僱主,未盡到準確信息告知義務,對損害發生亦負重大責任。趙某與吳某雖無共同故意,但二者行爲結合導致牛某財產受損,依法判決趙某、吳某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既維護了牛某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法律對侵權行爲的公正評判與有力規制 。
編審: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