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同意普發現金「恐失去原則」 李文忠建議「發消費券並排富」
退輔會前副主委李文忠認爲,罷後妥協無可奈何,但以普發現金作爲妥協點,可能是同意未發1萬元是「大罷失敗的主要原因」,代價是失去原則及信任,雖然退讓是必要的,但呼籲改爲排富併發放消費券。(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14日拍板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並明訂普發現金1萬元時程,將於特別預算通過後一個月內發放,且確定不排富;退輔會前副主委李文忠認爲,罷後妥協無可奈何,但以普發現金作爲妥協點,可能是同意未發1萬元是「大罷失敗的主要原因」,代價是失去原則及信任,雖然退讓是必要的,但呼籲改爲排富併發放消費券。
李文忠表示,藍白在罷免前強行通過普發一萬元,而且沒有排富條款,行政院譴責違反憲法,行政-立法分際及財政紀律,並研擬聲請釋憲,不過罷後行政院退讓要普發現金,一樣沒有排富條款,但因爲是行政院自行提出的修正法案,形式上合憲。
他指出,對此時代力量及臺聯黨主席均公開反對,綠營也一定很多人跳腳,認爲這無異打支持者一巴掌,喪失議題主導權及詮釋權,以後只會被在野予取予求,政府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
面對此困境,李文忠認爲,當時行政院送請立法院通過特別預算,事先不與在野黨團協商,對在野黨團的預算要求如普發1萬元視而不見,「將國會多數當塑膠嗎?這樣的行政-立法關係符合民主常態嗎?」
他說,罷後妥協無可奈何,但以普發現金作爲妥協點,很有可能是同意未發放的一萬元是大罷失敗的主要原因,這是偷懶、無腦的卸責,而代價是失去原則及信任,因爲普發現金雖然是失敗的原因之一,但卻相對不重要,「否則明年底就發2萬,2008年加碼發3萬不就贏了?」
李文忠建議,妥協退讓是必要的,如果還來的及,建議是與在野協商「改發5000元消費券」、「排富條款」、「總金額不變,但災區災民及弱勢者加碼發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