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亞洲創新籌資平臺啓動 放寬含創新板得當衝等四項上市制度
李愛玲表示,在聚焦重點產業部分,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組成資本市場服務團,整合多元板塊資源,透過上市一般板、上市創新板、上櫃、興櫃及創櫃板等完整板塊,推動國家政策重點產業在臺掛牌,涵蓋半導體、人工智慧、AIoT技術、智慧製造、綠能環保、機器人、數位雲端、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生技醫療、資安安控、次世代通訊、無人機及國防航太等前瞻新經濟產業。
在法規鬆綁部分,李愛玲指出,國際主要交易所正積極爭取前瞻新經濟產業掛牌,臺灣資本市場絕不能缺席。因此,證交所再度調整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來臺上市相關規範,其中,本次確定開放創新板股票得爲當衝標的,也鬆綁投信基金投資創新板股票額度。其次,符合上市一般板獲利條件的本國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股票集保期間自2年縮短爲1年,並免除3年承銷商保薦,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內控制度專案審查報告亦由3個會計年度縮短爲1個會計年度。
優化創新板及一般板外國公司上市制度方面,針對主要營運地或股東結構均未涉及陸港澳地區的外國企業,調整臺籍董事席次過半規範,僅須設置臺籍獨立董事至少2席。另外,承銷商保薦期間及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專審報告均由3年縮短爲1年。
而上市一般板公司、創新板公司、上櫃公司自掛牌日起屆滿1年後,符合各板塊申請條件者,均得互相轉板。配合上述法規鬆綁,證交所亦將同步新增多項配套措施,包括精進對外國公司股權及營運地的審查機制、強化外國公司申請終止上市時相關配套機制、加強外國公司資訊揭露、提高外國公司法人說明會召開頻率等,以兼顧市場開放及投資人權益保護。
在強化推動策略部分,證交所將以推動策略開發案源公司,除持續深耕中介機構及創新生態圈外,將進一步結合大型市值企業、金控集團及國際創投,合作開發潛力企業在臺上市,並優先聚焦東南亞市場及美西矽谷地區。證交所亦將提供企業上市前諮詢、上市後永續治理及IR議合等專屬服務,協助企業降低法遵負擔,同時以多元行銷策略提升企業國際知名度,助力其業務拓展全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