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605家診所逾千人恐領不到給付

依勞保局現行見解,只有公立醫療院所及以法人型態設置的私立醫療院所爲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意謂一般診所不用爲其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報系資料照)

依勞保局現行見解,只有公立醫療院所及以法人型態設置的私立醫療院所爲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意謂一般診所不用爲其勞工投保勞工保險,據統計,目前有605家診所未幫1000餘名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勞保局表示,雖然不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但爲保障勞工權益,診所仍可以爲勞工自願投保。

勞保局表示,爲保障醫療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非以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型態設立的診所,應於到職當日爲其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至於勞工保險則可以以自願投保方式。

據統計,目前全臺共有2萬377家診所有成立投保單位,其中1萬9000餘家診所已爲其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但也有605家、1000餘人未投保勞工保險。若是診所未爲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則勞工則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但獲得的生育給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給付水準則低了許多。

此外,部分旅宿業者雖然聘僱勞工從事常態性部分工時工作,但卻頻繁爲勞工加退保,勞保局強調,部分工時勞工即使非每日出勤,只要雙方持續具有僱傭關係,不得僅於勞工出勤日當天辦理加、退保,若有違反將處應負擔勞工保險保費4倍、就業保險保費10倍,並依職保法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公佈違法僱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