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被收750 網友電詢要說法 NCC回: 經行政院覈定公告
NCC基層迴應民怨表示,750元審查費的規定是經行政院覈定後公告。圖爲行政院。(示意圖/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宣佈,民衆從國外網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包括手機、藍芽耳機等寄回臺灣,本月起每案審查費750元,引爆民怨炸鍋。有PTT鄉民真的買了VR設備被收750元,打電話去NCC詢問狀況,但對方推說是「經行政院覈定公告」,迴應態度輕佻讓他爆氣。
有網友在PTT八卦板爆卦提到,本來他只是打電話去NCC問個說法,沒想到對面電話一接起來就各種陰陽怪氣冷嘲熱諷,就急忙叫老婆幫他錄音。他問,自己收到快遞公司信件,說他網購的VR設備受NCC要求要支付750元審查費,是真的嗎?NCC:「是真的啊,現在已經鬧得沸沸揚揚的了。」在講「沸沸揚揚」的時候就已經是笑着講的了,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追記一下,比較能理解自己「爲何開始錄音」及「爲何會發怒」。
(以下第一人稱)我:「不是,那你是憑什麼跟我收這筆錢啊?」NCC:「這個去年就已經公告過了。」我「我請教你一下,你知道去年11月地政局公佈了甚麼東西嗎?正常人誰沒事去盯着政府每個一機關啊?那我問一下,現在我不繳這個錢,我的貨你就押着不讓我進是不是?」NCC「依2月5號修正公告的條文沒有繳費就不會記名審查,就會卡在那裡。」我「你雖然說有公告,但就像我剛剛問你的,其他單位有公告的東西你也不會知道,那你隨便公告一個東西,也沒有經過立法機關,我爲什麼要被你限制?」NCC「呃,因爲我們這邊不懂法律,基層的不懂法律...」。
我:「不懂法律就可以跟我收錢啊?你連跟我說明解釋都做不到,但是你可以跟我收錢?」NCC:「這個是經行政院覈定公告,那我不知道我應該要去推翻立法院還是行政院。」我「我覺得我只是跟一個沒有法律基礎也沒有專業的人在跟我打馬虎眼。你能不能找一個能跟我對等對話的人來跟我說明?」NCC「您所謂對等對話是要到什麼資格?」我「至少能夠跟我說明你們憑什麼可以跟我收錢吧。」NCC:「我詢問一下。」
該網友要求找一個能做決定的人出來,但NCC稱不知道要找誰,他爆氣罵對方,要解決問題要找誰都不知道,還敢收750、領薪水,要不要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說是長官都在開會,要他留電話。他怒轟接電話的都這麼囂張,這整個單位的水準如何可見一斑,納稅人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鄉民表示「這種高級機關沒在跟你講電話的啦」、「你的臺灣價值歸零了」、「我開始支持立委把這機關廢掉了」、「基層只是被推出來幫上層吸引砲火的」、「現在是要行政院要幫NCC背書嗎」、「這種電話人家最好會轉給長官聽啦」、「民衆哪知道公告要收費?都是被收錢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