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收750元審查費引熱議 行政院:相信會採取合理措施

NCC去年7月對外預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民衆如果透過網路申請2部以下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覈准,輸入覈准審查費每案750元,此案今年2月5日正式生效。

NCC先前說明,國內銷售業者是憑審驗證明大量進口低功率射頻器材或無線電信終端設備,並非以供自用名義進口,因此無須繳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覈准審查費」,不會影響國內市場販賣價格。

不過,朝野立委接連對此議題表達關切,執政黨立委也在10日中午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關切此事,對此李慧芝表示,行政院會將相關資訊及意見,包括民衆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提案「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覈准審查費』收費項目」的案件,一併提供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參考,相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於獨立機關權責,會在瞭解各種意見後,採取合理的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