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銀行客服盜刷近700萬元 金管會開鍘1200萬元
金管會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泰世華銀行一名客服專員利用職務之便,冒名替客戶申請補發信用卡並竄改通訊資料,再盜刷資金轉入本人及親友帳戶,涉案金額約688萬元、受害客戶18人。金管會認定該行內控機制多項缺失,宣佈重罰1,200萬元。
爲何重罰1,200萬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說,因近三年、國泰世華銀有兩件挪用客戶資金案子,分別是2023年12月、及2024年3月,這次是第三起,等於連續三年有三件,顯示國泰世華銀內控需要檢討。
其次,因此案涉及挪用客戶款項,金管會也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得增提作業風險資本。據瞭解,因過去國泰世華銀增提作業風險資本尚未解禁,因此此案續展延。
侯立洋說,該案是因國泰世華銀客戶發現帳戶有異,向銀行確認信用卡開卡和交易情況,國泰世華銀清查後,整件案子才爆發出來。
經調查,國泰世華銀黃姓客服專員在2024年3月至10月間這八個月期間,趁職務便利,未經授權替客戶申請補發信用卡,並於髮卡前將通訊資料變更爲個人資訊,藉此攔截新卡。
等於客戶本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資料被冒用盜刷。
黃員隨後,再使用客戶信用卡在國外網站刷卡儲值,將款項轉入本人及親友國外帳號(儲值外幣),再輾轉換成臺幣,匯入自己帳戶,累計受害18人、盜刷金額約688萬元。
金管會認爲,國泰世華銀在客服作業上有多項缺失:
一、信用卡資料變更與補發控管不足
依該行作業規範,客服人員在覈驗持卡人身分後即可變更資料或辦理掛失補發,且僅檢核共用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但系統缺乏機制確認持卡人確實進線申請,讓黃員得以輸入多組或無效聯絡方式規避檢核,並將補發卡寄至事先變更的地址,甚至鎖定久未用卡客戶爲目標。
二、信用卡繳款金額調整缺乏覆核
客服人員得在帳單結帳後調整最低應繳金額,非逾期戶無須會籤或事後覆核。黃員利用此漏洞,將目標帳戶當月應繳金額調爲0元,以掩飾盜刷行爲。
三、影像調閱系統查詢條件過於寬鬆
客服可僅以姓名等單一條件查詢申請書影像,系統未設嚴謹控制,讓黃員能輕易取得身分證字號及卡片使用資訊,進而篩選特定特徵客戶行竊。
金管會認定,國泰世華銀未完善建立內控,處1,200萬元罰鍰。
國泰世華銀則指出,此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即展開內部調查,清查與聯繫可能受影響客戶,並保障客戶權益不受影響,同時依規通報主管機關。
對金管會裁罰意見,國泰世華銀虛心檢討,先前已解僱涉案員工,及依法追究其相關刑責,並已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強化,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