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生病母親攏系假 愛妻落跑外遇還生子!綠帽男不忍了

照顧生病母親攏系假,愛妻落跑外遇還生子!綠帽男不忍了,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1993年結婚,不料,小萱2023年初佯稱照顧生病母親爲由,離家出走並離境回到印尼,自此完全未與阿國聯繫,至今仍了無音訊。阿國後來在小萱的網路社羣發現,小萱與其他男性有親密互動,還與不明嬰兒合照,顯然有出軌之舉,阿國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30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控訴,小萱所爲不僅對他惡意遺棄,更與不明男子過從甚密,甚至生下一子,導致他的精神十分痛苦,嚴重傷害他們的婚姻關係。而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考量,小萱在2023年3月離家出走隨後離境,自此沒再入境臺灣,迄今已逾2年未返家履行同居義務,也查無有何不能與阿國同居之正當理由。小萱的行爲有惡意遺棄阿國的事實,且仍在繼續狀態中。因此阿國訴請判決離婚,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法官認,民法第1056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爲限。

法官審酌,小萱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外遇,並且離家不歸,因而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可歸責於小萱所導致,並考量雙方身分、地位、學歷、收入及資力狀況,阿國所受痛苦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得請求損害賠償,以20萬元爲適當,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