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退場明道大學遭前校董提告 需還款1.15億元

彰化縣已退場的明道大學2021年經營困難時,曾尋求董事會紓困,時任董事長的李超羣及妻子楊月秀共提供1億1500萬元出借辦學,學校退場後,李超羣夫婦提起訴訟要求還款,校方則認爲該款項是捐贈而非借款,彰化地方法院則判校方敗訴,需還款1億15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明道大學在2021年因財務異常被教育部列爲專案輔導學校,董事會即決議向時任董事的李超羣融資借款辦學,李超羣和楊月秀分別匯款7500萬元及4千萬元給明道大學,但校方卻未將借款依教育部監督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融資作業要點將借款專案報教育部覈定。

李超羣夫婦主張,當時與校方約定「無息、無還款期限、待學校年度決算盈餘達5千萬元並報部覈准後,始得開始還款」,但後來明道大學仍無法解除被專案輔導,甚至後來退場,李認爲,他借款給明道大學時,無法預料學校會被教育部勒令停止招生,而喪失清償債務能力,因此要求依民法規定,依借貸法律關係向校方請求還款,並參與校方之解散清算程序,認爲校方應返還二人共1億1500萬元。

不過校方則認爲,李超羣當時是學校董事,本負有積極籌措經費義務,且也明知爲紓解學校財務困境,董事會負責籌措款項,且當時並未向校方要求返還款項,顯然已有將此款項贈與學校默示意思。

不過法官認爲,依董事會2021年決議顯示雙方有同意借貸紓困,李超羣才又融資借貸興學,因此判決校方應清償1億1500萬元。

彰化縣已退場的明道大學前董事長夫婦向校方要求還款1億1500萬元。資料照/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