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輕航機操作失當墜毀害18歲日籍男喪命 母悲痛跨海提告
彰化輕航機操作失當墜毀害18歲日本男喪命,母悲痛跨海提告。(中時資料庫)
彰化縣順風飛行俱樂部2023年3月16日發生輕航機墜機起火,以致機上林姓教練與18歲日籍學員身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佈事故調查報告,顯示操作人未能遵守並保持飛行手冊中規定、駕駛艙無後座人員及行李各別限重告示牌,造成操作人誤用數據。事後檢方將順風協會理事長及地面管制人員不起訴處分,但日籍學員母親不服,跨海提告再議被駁回,又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再度遭法院裁定駁回。
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對順風協會理事長饒自強,與呂姓地面管制人員不起訴處分,但日籍男母親聲請再議,遭高檢署臺中分署駁回。
日籍男母親主張,饒自強身爲負責人及飛機所有人,對飛機的維護和飛行安全負有監督責任;呂男身爲地面管制人員,未及時制止林姓教練不當動作,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且事故發生當日,飛機在非核準飛行時間內進行飛行活動,並未向民航局相關單位申請許可,涉嫌詐欺取財未遂,因此向法院提起自訴,追究饒、呂兩人責任,但也遭到駁回。
根據運安會報告指出,該輕航機低空進場通過07跑道頭後爬升過程中,操作人未能遵守並保持飛行手冊中規定之初始爬升速度,且因大仰角及大坡度轉彎增加翼面負載而造成載具失速。
運安會表示,操作人於第一次失速前抖振現象發生時,未能迅速有效地執行失速改正程序以增加速度,並於速度不足狀況下收上襟翼,導致第二次失速前抖振後,發生失速而墜毀。
運安會提到,事故當日非民航局許可該空域的活動時間,且順風未依活動指導手冊與相關單位聯繫飛航事宜,影響飛航安全;駕駛艙之載重與平衡告示牌,無前/後座人員及行李各別限重告示牌,有造成操作人誤用數據,致後座人員重量超出限制之風險。
運安會也對順風飛行協會提出安全改善建議,包括加強操作人飛行訓練與管理,強化操作人對於失速之狀況警覺及處置能力,確遵民航局覈定空域之許可活動時間進行飛航,並依活動指導手冊與相關單位聯繫飛航事宜。
運安會表示,駕駛艙內張貼必要之載重與平衡相關告示牌,讓操作人清楚辨識並遵守,以確保載具于飛行時重心維持於操作許可範圍內。另對民航局改善建議,督導社團法人順風飛行協會加強人員訓練與管理,確實遵守飛行手冊與活動指導手冊。